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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公开招聘宿 迁 技 师 学 院  宿 豫 职 教 中 心  宿豫第二职业高级中学专业课教师简章

    为适应宿迁技师学院和全区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加强教学、科研力量,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 2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宿豫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技师学院

(职教中心)

数控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3人

本科以上

数控技术等

汽车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3人

本科以上

汽车运用与维修等

财会专业理论教师

1人

本科以上

财会等

建筑理论及实训教师

2人

本科以上

建筑等

机电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3人

本科以上

机电等

电子电工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4人

本科以上

电子电工等

模具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

1人

大专以上

模具等

二职中

数控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2人

大专以上

数控技术等

机电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2人

大专以上

机电等

电子电工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1人

本科以上

电子电工等

机械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1人

本科以上

机械等

合计

23人

 

三、招聘条件

1 .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 近三年来在校、在职期间未受过团纪、校纪、党纪、政纪处分;

3 .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 28周岁以下( 1980年7月1日 以后出生), 研究生、技师 年龄可放宽到 35周岁( 1973年7月1日 以后出生);

4 . 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

5.身体健康;

6 . 无计划生育问题。

四、招聘程序

1 . 报名

报名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以上均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 2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报名者填写《宿豫区公开招聘技师学院/职中教师报名表》,经资格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交费用200元。

报名时间 :7月30日 — 8月1日(上午8:30—下午6:00)。

报名地点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503室。

2 . 考试

考试分说课和面试两部分,说课和面试(含技能操作)同时进行,分值各为 100分。说课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说课和面试时间: 8月3日上午8:00开始。

3 . 体检

凡说课和面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分岗位按照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前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需提供县级人口与计生局出据的《计生证明》。

体检时间: 8月5日上午7:00集中。

4 . 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7天。

5 . 聘用

对公示通过人员,由教育局和人事局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办理具体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期 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聘期内实行定期考核,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六、工资待遇

经招考聘用为教师的人员,享受同类人员的待遇。

七、组织领导

选聘教师工作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27-84492501

监督举报电话 : 0527-84492616

 

宿豫区人事局    
宿豫区教育局     

二 〇〇 八年七月二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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