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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管局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湖滨分局、工程渣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 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单 位

专 业

人数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湖滨分局

法律

1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思想政治教育

1

工程渣土管理处

计算机

1

商务管理

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热爱并有志于奉献城管事业,身体健康 ;

(二)法律专业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1973 年 4 月 1 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 2008 年 5 月 12-13 日

2 、报名地点:市人才中心 101 室(世纪大道 11 号)

3 、报名时需提供个人 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 2 张近期 2 寸免冠同底照片。外地人员可先通过传真件报名,参加笔试前提供有关材料原件,通过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

4 、根据省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100 元 / 人。

(二)考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满分 100 分,占综合成绩的 50% 。 报考法律专业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 5 月 15 日上午 9 : 00 参加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最高 1 : 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额。 5 月 16 日上午 8 : 00 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60 分为合格线,占综合成绩的 5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 试行 ) 》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宿迁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 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 5 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 0527 — 84368365 (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0527-84387483 (市城管局纪检组)。

六、联系方式

市城管局组织人事处:程 刚

联系电话: 0527--84387583

市人才服务中心:葛 霆

联系电话: 0527--84353007

网 址 : www.sqrc.cn

市人事局    
市城管局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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