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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宿豫区人事局人才网!  现在时间: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宿豫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措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六个方面新突破”提供优良的人才服务环境,实现“为人才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决定从现在开始实行承诺服务:

    一、用人单位在人才市场办理公开招聘、委托招聘、发布信息、广告审批等,只要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二、用人单位接收的高效毕业生,凡符合接收规定的,接收手续随到随办;

    三、用人单位要求将辞退、辞职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人才中心,只要手续和资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四、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经审核, 2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许可通知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单位;

    五、单位、个人委托人事代理,资料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

    六、个人求职登记,只要符合条件,随到随办;

    七、委托人事代理单位要求为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聘用合同鉴证的,资料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

    八、委托单位要求为聘用人员办理档案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业务的,资料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九、委托单位要求为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办理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资料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十、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

    十一、委托单位要求代办社会保险的,资料手续齐全的, 30日办结。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若有无故违反承诺现象,经过查实将对有关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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