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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宿豫县人事局人才网!  现在时间: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1、委托方向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者该机构成立的有效批文及其复印件。
  (2)、被外地用人单位聘用的,需提交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证明其单位性质、主管部门、 业务范围)等材料。
  (3)、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交原单位同意由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存其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的有关材料等。
  (4)、辞职、辞退、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须提交辞职、辞退、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
  (5)、各类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交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自谋职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从事个体劳动的证件等材料。

  2、委托方填写《人事代理合同书》、《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书》等文件;

  3、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审核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同时对聘用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

  4、委托方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向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移交人事档案,同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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